綽號「小憐」的少女,長期遭繼父王男性侵,還恐嚇「不能講出去,否則把妳趕出去,不給飯吃」,少女國中畢業後,獨自北上工讀,兩年前車禍,媽媽質問為何不回家?她才說出遭繼父性侵,並咬出繼父入珠特徵,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王男判刑15年。

擔任油漆工的王男否認性侵害,辯稱11年前與「小憐」(18歲)的媽媽陳女結婚,陳女有外遇,指控遭他家暴申請保護令後,曾提出60萬元賠償金的離婚條件,陳女可能將他生殖器入珠之事告訴「小憐」,由「小憐」誣控他性侵害。

合議庭法官安排「小憐」與王男測謊,鑑定人員問少女「繼父跟妳發生性行為幾次?」經測試結果圖譜反應在4次以上;王男否認與被害人性行為,也否認脫被害人內褲,測試呈不實反應。

陳女說,「小憐」表示遭繼父性侵,她反問女兒:「妳說得出他的特徵嗎?」女兒說:「他那裡有1顆東西!」當時聽到就嚇呆了,因為那在私處,若沒親眼看到,不可能知道那個特徵。

「小憐」證稱,每隔兩星期,繼父對她強制性交1次,事後拿避孕藥餵食,並恐嚇若說出去,會被趕出去當孤兒,她因此不敢告訴任何人。

「小憐」為躲避王男性侵害,國中畢業後獨自到北部就學工讀,很少回家,100年6月發生車禍,校方通知小憐媽媽,她詢問女兒為何不回家,才知女兒遭繼父性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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