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姓男子垂涎一名近四十歲女會計同事,追求兩年不成,趁她獨自在辦公室加班時性侵,還用手機拍照、發簡訊威脅保密;婦人報案才知蔡有性侵、強盜等前科。

蔡男(卅六歲)日前到案,警方在他手機裡找到數張性侵女同事照片,但他只承認發過「不能聲張,不然性愛照會在公司流竄!」等簡訊,但被問到為何發簡訊,卻回答「不清楚」、「不知道」,其他指控則一律緘默以對,警方前天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。

警方調查,婦人任職某科技公司會計,離婚、育有兩名子女。蔡男兩年多前在公司聚會時對她一見鍾情,頻頻示好追求,但婦人明白婉拒。

婦人日前因業務繁忙,晚上單獨留在辦公室加班,蔡離開後,她拉下公司鐵門繼續工作,三個多小時後到廁所理容,蔡突然開門闖入,摀住她的嘴巴,威嚇「不要叫,再叫就對妳兒子、女兒不利!」婦人仍不停掙扎、尖叫,被用膠帶封嘴。

接著蔡男要少婦脫光,強押到辦公室內性侵,並用手機拍照,威脅不能聲張;婦人事後馬上報案、驗傷,沒想到蔡傳簡訊揚言玉石俱焚。

「原來同事真的是色狼!」婦人得知蔡有性侵、強盜等前科,不敢置信,想到與「狼」共事兩年多,不寒而慄。

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廖素玲建議,女性在公司加班時,最好有一名以上的女同事陪同,避免單獨與男同事共處,若非要單獨留守辦公室,也要確認門窗都已反鎖,最好隨身攜帶防狼噴霧、哨子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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