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潭夜市重新開幕不到一周,因用地不符,立即遭桃園縣政府勒令停業。
記者楊孟立/攝影
龍潭鄉親期盼已久的龍潭夜市,6月6日在大昌路二段重新開幕,但隔天即遭檢舉不符用地使用規範,被勒令立即停業。夜市開幕不到一周便夭折,不但攤商難掩失望,不少龍潭人也感到可惜。

龍潭夜市這5年來命運多舛,原先在北二高橋下,因要興建籃球場,轉移到中豐路中山段向私人地主承租土地,然而又遭檢舉夜市位處私人農地,不得從事商業行為,使得地主屢屢收到罰單,去年初又向鄉公所租用中興路、大昌路口行政園區預定地,又有鄉民代表提出質詢,公所索性不再續租土地,夜市三度打烊。

龍潭夜市6日在大昌路二段一處空地重起爐灶,預定每周四、周日營業,不過隔天就遭到檢舉,縣府周日會勘立即勒令停業,成了最短命的夜市。

縣府工商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長林坤德表示,龍潭夜市設置地點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,依土地使用法令,無法成為合法攤販集中區使用。

林坤德指出,夜市是台灣重要庶民經濟表現,但「合法設置」是先決條件,政府明白攤商需要生存空間,地方民眾也需要夜市,已提供龍潭鄉內兩處可合法設置攤販集中區之土地,輔導攤商循合法途徑申請。

有鄉民認為,重新開張的夜市地點緊鄰加油站,有安全上的疑慮,如果真能輔導轉移往他處也不失為好方法。

龍潭夜市重新開幕不到一周,因用地不符,立即遭桃園縣政府勒令停業。 / 記者楊孟立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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